嫌疑人以招兼職名義租借他人微信號
出租微信賺錢?借“馬甲”給人施騙,!
“高價收V,,不想賣的可以租,30~80元/天”……在社交平臺上能搜到租借微信的廣告,。近日,,武漢警方提醒:社交軟件賬號一旦外借,后果很嚴重,!
5月6日,武漢市青山區(qū)17歲的學生小李在家中上網(wǎng),,在QQ空間里看到一條租借微信的兼職信息,,宣稱“微信租號,30元一天”“不需要費用,,每天日結(jié)”,,小李便私信了對方。
小李按要求掃碼進入一個微信群,,將自己的微信賬號,、登錄密碼告訴對方,將微信號交給對方操作,。對方用小李的微信號添加陌生好友,,引導他們刷單,聲稱每刷一單,,返利本金的5%~8%,,一天做滿5單則返利88元。
在手機微信上,,小李看到對方與好友的聊天內(nèi)容發(fā)現(xiàn),,有人按照對方的要求操作后,墊付的錢沒有返還,,結(jié)果被拉黑,。因小李每晚9點會收到對方轉(zhuǎn)的30元報酬,就沒有進行阻止,。
直到被警方找到,,小李才知道,自己所使用的微信號涉及一起詐騙案件,受害人被騙6萬余元,。小李主觀上明知自己的微信號被用于實施詐騙行為,,還繼續(xù)為詐騙分子提供幫助,屬于詐騙行為的共犯,,目前因涉嫌詐騙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,;借其微信的詐騙嫌疑人因涉及跨區(qū)域作案,警方正在進一步調(diào)查和追抓中,。
同樣出租了自己微信號的還有武漢市青山區(qū)女子小張,。5月9日,19歲的小張在家逛貼吧時,,看到有人發(fā)“高價租微信號,,50/天”的廣告,便點了進去,,加了對方QQ,。對方承諾微信驗證可用后,一天給小張50元報酬,,具體用途不透露,。
小張將自己的微信賬號和密碼發(fā)給了對方,對方用電腦版微信成功登陸后轉(zhuǎn)來15元,,一天后,,對方轉(zhuǎn)來剩余的35元。當小張第二天通過手機驗證的方式收回微信時,,發(fā)現(xiàn)微信號被舉報了,,幾天后被永久封號。原來,,借走小張微信號的人通過加入多個微信群,,不停地發(fā)布刷單廣告,導致一男子被騙3萬余元,。
據(jù)了解,,武漢市青山警方已依法辦理了多起通過租借微信實施電詐的案件。詐騙嫌疑人為隱瞞自身身份信息,,利用手頭缺錢的年輕人(以女性,、學生為主)貪小便宜、不勞而獲的心理,,在微信,、QQ兼職群、追星群以及貼吧等網(wǎng)絡(luò)平臺發(fā)布租借微信的兼職廣告,。借到實名注冊微信號后,,詐騙嫌疑人迅速在各個群里發(fā)布刷單等兼職信息,,進而實施詐騙。
警方提醒,,廣大市民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識,,不要將自己微信、QQ號,、身份信息,、銀行卡等出租或轉(zhuǎn)借他人使用,防止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