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,,不少文物古跡成為熱門打卡地。與此同時,,一些地方的仿古景區(qū),、建筑也鬧出不少笑話:前有“雙眼皮,、紅嘴唇”的“現(xiàn)代”兵馬俑,后有水泥版復建的龍門石窟,;前有“最美野長城”被砂漿抹平,,后有石窟造像被涂上濃艷“彩妝”……文化遺產如何科學合理地保護與利用,避免“破壞性修復”,,令人深思,。
文物古跡是城市的文化地標,也是延續(xù)歷史文脈的有形載體,。文化和旅游部,、國家文物局近日印發(fā)通知,明確要求堅決剎住濫建山寨文物之風,,有力維護文物真實性和歷史文化遺產尊嚴,。近期,河北,、山西,、陜西等地均發(fā)布相關保護條例,禁止修建與文物相關的人造景觀,、景點,,遵守最低程度干預原則。加強對文物科學修繕保護和開發(fā)利用的督促落實,任重而道遠,。
一些地方興建山寨建筑,、粗制濫造文物,這些人造景觀和山寨文物不僅歪曲歷史,、傷害文物自身價值,,還對當?shù)氐臍v史文化風貌和周邊自然、人文環(huán)境造成損害,,長此以往,,更導致公眾對傳統(tǒng)文化的認知“營養(yǎng)不良”。保護的前提是尊重,。期待此次相關部門的通知能引起各地重視,剎住濫建山寨文物之風,,維護文物的真實性,,如此才能更好回饋公眾對歷史文化遺產傾注的熱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