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,公安部部署全國開展打拐專項行動,,決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,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,。這再一次以實際行動,,昭示了打擊拐賣犯罪的鮮明態(tài)度和堅定決心。對此,,人們表示堅決支持,,以期重拳出擊、大力打擊,,把違法犯罪分子繩之以法,。
當前,拐賣犯罪呈現(xiàn)新形勢,、具有新特點,。縱觀全國拐賣婦女兒童案件,,與2013年相比,,2021年降幅達到88.3%,群眾高度關注的盜搶兒童案件目前年立案不到20起,。這也表明了我國在打擊拐賣婦女兒童方面取得了很大進步,。但是,,滋生拐賣犯罪的土壤尚未完全鏟除,還有一批積案沒有偵破,,拐賣犯罪形勢仍然不容樂觀,,預防、發(fā)現(xiàn),、打擊,、解救、安置等工作機制尚不完善,。因此,,打擊治理工作任重道遠,只有深入推進反拐工作,,持續(xù)遏制拐賣婦女兒童犯罪,,才能確保打出實效,堅決捍衛(wèi)婦女兒童合法權益,。
打拐工作,,只有進行時,沒有完成時,。一直以來,,依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行動,從來沒有停息,。2009年,,公安部建立打拐DNA信息庫;2016年5月,,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(fā)布平臺正式上線,;此后,公安部又聯(lián)合多地,、多國,,開展了聯(lián)合打拐行動和跨國合作。應該說,,從信息化手段,,到聯(lián)合執(zhí)法,近年來的打拐實踐,,逐漸筑起了打擊拐賣犯罪的堤壩,,也讓違法犯罪的空間漸次壓縮,讓“天下無拐”不再遙遠,。
打擊拐賣犯罪,,是一個系統(tǒng)性工程,涉及方方面面,,需要形成合力,。比如,,對來歷不明的流浪乞討、智力障礙,、精神疾病,、聾啞殘疾等婦女兒童,,要全面摸排線索,、了解情況,這是開展打拐工作的基礎,;又如,,對疑似被拐人員和尋親人員,要第一時間采集DNA等信息,,加強信息研判,,這可以為專項行動提供有力支撐;再如,,對解救出的被拐婦女兒童,,要加強康復安置、關愛幫扶,、隱私保護,,幫助其順利回歸家庭,、融入社會,。可以說,,做好打拐工作,,既要打擊犯罪、偵破案件,,又要建立完善預防,、打擊、救助,、安置一體化工作機制,,盡量做到源頭治理、綜合治理,。
沒有買賣,,才沒有拐賣。現(xiàn)實中,,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之所以屢禁不止、屢打不絕,,一個重要原因是存在拐賣產(chǎn)業(yè)鏈,,并且一度存在“收買幾乎不追責”的現(xiàn)象,。盡管刑法有規(guī)定,收買被拐賣的婦女,、兒童的,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然而,,司法實踐中,,收買的買家往往不用或較少承擔法律責任。依法打拐關鍵在于打掉拐賣鏈,,持續(xù)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,最大限度鏟除拐賣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,既形成有力震懾,,又形成“不敢拐,,不敢買,不敢賣”的格局,。
我國是法治國家,,對拐賣行為堅決零容忍。期待全國公安機關以此次打拐專項行動為契機,,嚴懲一批拐賣犯罪分子,,解救一批被拐婦女兒童,不讓一起犯罪惡行逃脫法律制裁,,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,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