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者上,、優(yōu)者獎、庸者下,、劣者汰,,不僅是為官從政的基本要求,也是選人用人的鮮明導向,。近日,,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(fā)《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(guī)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(guī)定》),亮出干部優(yōu)與劣的標尺,、上與下的準繩,,對健全能上能下的選人用人機制,建設德才兼?zhèn)?、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(yè)化干部隊伍,,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,、思想建設、組織建設,、作風建設,、紀律建設,具有十分重要而深遠的意義,。
干部干部,,干字當頭。倘若只想當官不想干事,、只想攬權不想擔責,、只想出彩不想出力,這樣的干部就是在其位不謀其政,、任其職不盡其責,。更有甚者,認為職務只能上不能下,,職級只能晉不能退,,工資只能升不能降,這種認識誤區(qū)本質上就是嚴重的官本位思想,、扭曲的權力觀,。全面從嚴管黨治吏,必須堅持實事求是,、公道正派,,堅持事業(yè)為上、人事相宜,,堅持依法依規(guī),、積極穩(wěn)妥,解決少數領導干部為官不正,、為官不為,、為官亂為的問題,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,、品行關,、作風關、廉潔關,,堅決匡正選人用人風氣。
有人總結說,,“上來容易下去難”,。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,重點是解決能下問題,。用干部是為了干好事業(yè),,事業(yè)需要什么樣的人就選什么樣的人,,崗位缺什么樣的人就配什么樣的人。做好干部工作,,就必須把那些存在問題或者相形見絀的干部調整下來,。政治能力不過硬、理想信念動搖,、擔當和斗爭精神不強,、政績觀存在偏差、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不強,、作風不嚴不實,、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……針對干部的德、能,、勤,、績、廉與所任職務要求不符的實際,,《規(guī)定》總結認定了15種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情形,,讓不作為慢作為的干部讓位子、受警醒,,釋放出干得好就上,、干不好就下的明確信號。
制度具有管根本,、管長遠的作用,。推進干部能上能下,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機制,?!兑?guī)定》提出:“應當結合實際分類施策,嚴格執(zhí)行問責,、黨紀政務處分,、組織處理、辭職,、職務任期,、退休等有關制度規(guī)定,暢通干部下的渠道,?!边@既給出了“下”的標準,也明確了“下”的方式,。比如,,要通過激勵、獎懲,、問責等一整套制度安排,,對政治上不守規(guī)矩,、廉潔上不干凈、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,、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干部堅決進行組織調整,;再如,對存在苗頭性,、傾向性或者輕微問題的,,及時予以提醒、談話,、函詢,、批評教育、責令檢查或者誡勉,,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及時啟動調整程序,,等等。評判有標準,,決策有底氣,,處理有規(guī)范,操作有程序,,才能讓干部服氣,,讓群眾認可。
“上”要德才兼?zhèn)?,“下”要警醒反思,。健全和落實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責任制,把不擔當,、不作為,、亂作為的干部調整下來,把想干事,、能干事,、干成事的干部選用起來,做到真管真嚴,、敢管敢嚴,、長管長嚴,就一定能營造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的良好氛圍,,激勵廣大干部在新征程上奮勇爭先,、建功立業(yè)。